基本規矩類

30、複製阿闍梨的法寶以廣流通,應如何進行才如法?

阿闍梨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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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所寄來的 DVD,看包裝等品質,應算不錯,到目前為止,知道其內容品質也算不錯。

至於你說六祖大師的法是由於無盡藏比丘尼的鼓吹而發揚起來的,此語差矣。無盡藏比丘尼在六祖“出山”之前,或許有些鼓吹讚揚之功,但六祖的法之所以成為中華佛教偉大的奇葩,廣傳漢土乃至朝鮮、東瀛、越南等地,代代不絕,主要應該是:

一、  六祖門人法海記述壇經而傳揚世間。

二、  六祖門下的諸多法將:南嶽懷讓禪師、青原行思禪師、黃蘗希運禪師、永嘉玄覺禪師,乃至荷澤神會禪師等大猛將之傳遞、發揚六祖所得的如來正法眼藏,才令禪宗成為我漢土為世界文化締造一項偉大的貢獻,如此方為正論。

至於無盡藏比丘尼等護持者,當然各有其護持正法的功德,各得增長其善根福德,大利其菩提道之行,涓滴不失,自不待言。但以各種經上「校量功德」而言,則不能過言其實。

 

△  刻錄印製弘通法寶,屬於「法供養」
  一切供養皆應「如法供養」――一切修行自修利他也都是「廣義」的「法供養」:

  如何是「如法供養」?

  為尊重法、寶愛法、利益眾生而作;不依我執、我見、我慢而作 (梁武帝的殷鑑在前)。故須稟報、請准,而非自以為是、自我裁決、決斷、一意孤行。否則一切所作「有何功德?」──「無有功德」;反而有過,且有大過:以墮於我見、我執、我慢故;而「我」即是眾生無量劫來的生死根源。學佛修行而仍墮到我慢生死的深淵,豈不冤枉,豈不可憐?

  末法時期 (其實是從梁武帝以來),眾生種種造作,自以為是在“修行”、“學佛”、“修功德”,最後仍由於最初發心一念之差,乃至墮於國亡、家破、孤單一身、身死蛆流、死無葬身之地──難道還怪罪“佛法不靈”、“佛菩薩沒保佑我”、“我一生為佛法所作努力、所修功德都是白作”!

  以上是從佛法的層面來看如法供養及其功過果報。其次,再從世間法的層面來看:

(一)  即使在世間法中,你在公司上班,你想作一件事情,即使你能作得多麼優越,但你並沒事先得到上級批准,你自作主張、自作聰明,就去做了,這樣沒有規矩,不把上司看在眼裏,然後先斬後奏,你認為上級會誇讚你嗎?會給你昇遷嗎?還是會說你越權、刮你一頓或炒你魷魚?

(二)  阿闍梨的法寶都因沒有要作為商品,因此也沒有要求「版權」、「著作權」,因此也歡迎大家去複製。但你要複製,卻不能“偷偷地作”,為尊重原作者,為了尊重師、尊重法,你至少要知會或稟報一聲,而且要具體報告以下數事:

1. 你要製作哪些法寶?

2. 怎麼作?

3. 有多少人參與此行動,及各負責哪些部份?

4. 要作的量為多少?

5. 經費來源?

a) 你自己出資多少?

b) 別人有多少人發心?各出多少、總共多少?

c) 其他不敷之數如何籌集?

d) 製作好後,準備怎麼發行、流通?

e) 是否收工本費或郵資,以及怎麼計算收取?

6. 準備與哪些人、或道場、法師結緣?

凡此都須翔實地稟報及請准,不可恣意而行,好像那件作品是「你的」或「沒有人的」一般;否則不但嚴重犯了我見、我執、我慢,還犯了一等的「輕法慢師」之過,所有一切努力的功德,盡皆抵銷,還落到“零下”(負數),累劫將背負起輕法慢師所結的罪報。可不慎歟?

至於你問能否將你所製作的 DVD 光盤與他人結緣,此次姑念你已發露懺悔,且准你去發行,但要求你誠心懺悔,「後不復造」,而且以上我所說你應報告的事項,若有所缺漏,應如實補報告;並且從此以後,每次欲再製作時,都應要事先報備、請准,若願如是奉行,則可發行、流通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阿闍梨 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