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規矩類

28、為重病的父母減壽或代其死,是否為孝順之行?

阿闍梨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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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切眾生皆各有業,父子至親不能相代,否則即違因果:即使地藏菩薩、光目女、婆羅門女、目犍連尊者等,雖都愛其母,也不能作此違於佛法正理、因果之事;而是發心度眾生,以為救贖其母之罪的代價―—並非為他死,或為他減壽。嚴格而言,那是外道及愚夫的作法―—毫無助益於自他或佛法正理的昌隆:甚至有犯世人「濫情」愚法的錯誤示範,以及混淆正知見之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