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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為出國求法,若稍違規定,可否? 】
純粹為了求法或弘法,可以開緣:
1. 玄奘大師偷渡出國去印度留學取經,因此中國才有唯識學,漢土有緣有情得受其益。
2. 鑑真和尚為了將如來戒律傳到日本,偷渡出國六次未成,第七次才成功,前後奮鬥了20幾年,還因此坐過牢,且愛徒亡盡,到日本之前雙眼早盲多年。
3. 般刺密諦為將楞嚴經傳到中國 (此經印度視為國寶,禁止攜帶出國),他前兩次皆被印度邊官查出而失敗,第三次他將楞嚴經縫於自身肉中,因此才偷渡成功,安抵中土。
以上可作為參考的榜樣。
阿闍梨 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