戒律類

32、為人寫殺、盜、淫、妄、酒等行業的網頁,有無犯戒?

阿闍梨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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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問:

弟子有一個困擾多年的問題想請問師父,弟子本身是在做網頁設計的工作,客戶各行各業都有,想請問: 若客戶是在做賣海鮮,賣酒,賣情趣用品,或是賣葷食的餐廳,我將網站租給他們來使用,或是只幫他們製作網站,因為網站會在網路上公開,雖然不是我在賣,但我租給他們使用,透過網路來廣告,那這樣的情況,我會不會有犯戒和造不好的業的問題呢? 想請師父解答弟子的工作,對於犯戒和造不好的業,這兩個問題在修行上,是否會有不好的影響?

 

阿闍梨回覆:

一切作殺、盜、淫、妄、酒的行業,你若為他作網頁或網站讓他用,就是幫他推廣殺、盜、淫、妄、酒的事業,因此也就是犯了戒律裡面的「不自作,不教他作,不自殺,不教他殺等------」! 你這個就是教他作「殺、盜、淫、妄、酒」的事,而且是教無數的人作;並且寫網頁者不只犯一條戒,確定是犯了很多條戒,害了很多人 (甚至會害了無數的人),故罪障無數,罪業極其重大。